黑龙江省密山市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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途径商场外广告牌下时被掉落的广告牌砸伤,谁来承担责任?

发布时间:2015-09-28 16:39:41


  问:

  您好!我的同学王某骑车经过蓝天商场时,路边的广告牌突然坠落,王某头部被砸伤。经过了解后得知,该广告牌系蓝天商场安装,但由于工人在安装时未能拧紧螺丝钉,当王某经过该广告牌时,不幸被砸中。事故发生后,该商场员工将王某送往医院救治,王某被诊断为颅脑骨折。对于王某的人身伤害责任商场应当谁来承担?

  答:

  本案中,蓝天商场应当对王某因受伤造成的各项经济损失承担赔偿责任。我国《侵权责任法》第八十五条规定:“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该广告牌系户外的悬挂物,蓝天商场作为其所有人,应当合理管理利用该广告牌。广告牌坠落造成王某受伤,蓝天商场应当对王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文章出处:北京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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