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密山市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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密山法院四项措施开展清理整治“小金库”工作

  发布时间:2012-02-14 09:13:46


密山法院四项措施

开展清理整治“小金库”工作

按照省政法委、鸡西市政法委关于开展专项治理“小金库”工作的通知精神,为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牢固树立公正廉洁的形象,密山法院采取四项措施清理整治“小金库”。

一、健全组织,强化领导。为确保此次专项治理工作顺利进行,加强对治理“小金库”活动各项工作的领导,成立了治理“小金库”活动领导小组。形成由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部门负责人亲自抓的三级抓落实体系,要求各部门认真自查和清理存在的违规收费现象。各部门负责人签订无违规收费保证书,报纪检组监察室备案。
    二、提高认识,加强宣传。迅速召开了专题会议,院党组书记、院长宋瑞敏在会上提出要求,全院干警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充分认清清理整治“小金库”的必要性和紧迫性。她强调,要强化措施、严肃纪律,扎扎实实做好清理整治“小金库”工作。对照“实施方案”认真自查自纠,做到不走过场、不留死角,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确保自查面达到100%

三、落实举报制度,加强工作监督。由院纪检组具体负责,公布了举报电话、制作了举报信箱。建立了举报登记、查处督办和工作保密制度,确保此项工作有效开展。
    四、认真开展自查,实施长效机制。按照《密山法院“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重点围绕“收支管理”,对各类帐户、帐据进行认真细致的清查。并将清查结果在院公开栏予以公示,同时建立长效监督机制,提高财务透明度,严防“小金库”的出现。重点加大对财务、审判、执行等关键部门、关键岗位和关键人员的监督力度,增强专项治理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密山法院通过清理整治“小金库”专项活动,进一步严肃了财经纪律,加强了法制教育,强化了财务管理,确保了资金的合理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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