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密山市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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密山市人民法院建立政协民主监督员民主监督制度

  发布时间:2013-04-23 13:25:02



图一:政协民主监督员旁听庭审工作


图二:政协民主监督员列席法院会议


图三:政协民主监督员列席法院会议


图四:政协民主监督员公示

    密山市人民法院为充分发挥政协民主监督独特作用,建立政协民主监督员民主监督制度。在各项活动中积极邀请政协民主监督员进行监督,听取他们的建议和意见。开展监督的方式主要包括旁听庭审工作、参与信访接待、列席法院会议、参加法律宣传活动等。

    通过邀请政协民主监督员参与法院活动,推动法院的司法作风有更大改观,宗旨意识更加稳固,司法服务更加高效,法院面貌不断改善,司法水平和能力进一步提高。

文章出处:蔡 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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