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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刑法修正案九》,为百姓生活指点迷津(四)

发布时间:2015-12-01 16:19:18


  四、医院就医要理性,医闹行为法不容

  如今“医闹”现象频发,有些不法分子通过打条幅、设灵堂等形式进行大肆“表演”,甚至还出现殴打医务工作者的情况,对医生的人身安全、医院的正常医疗秩序造成很大危害。医生头戴钢盔、身穿防刺背心为患者进行检查让人啼笑皆非的同时,也透出深深的悲哀。医闹在影响医疗机构的工作秩序的同时也影响了其他患者的身体健康,给社会造成恶劣影响。

  《刑九》将第二百九十条第一款修改为:“聚众扰乱社会秩序,情节严重,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和教学、科研、医疗无法进行,造成严重损失的,对首要分子,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对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就是将医闹行为规定为犯罪,以利于维护医疗秩序,保障广大患者及医务人员的合法权益。

文章出处:北京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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