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密山市人民法院

当前位置: 密法发布 -> 诉讼指南

解读《刑法修正案九》,为百姓生活指点迷津(一)

发布时间:2015-12-01 16:20:42


  两个多月前经人大审议通过的《刑法修正案(九)》(以下简称《刑九》已经于2015年11月1日开始正式实施,该修正案将以往我们生活、工作、学习中的“陋习”及一些深受舆论诟病的行为“入刑”,这也就意味着这些行为可能构成“犯罪”了,当事人实施这样的行为有可能受到刑罚处罚。一说“入刑”,大家可能有些紧张了,别急,房山法院刑庭法官来为您解读一下《刑九》中与我们生活息息相关的新规定,避免您碰触法律“高压线”。

  一、 超速超载成危驾 安全行驶责任大

  危险驾驶罪作为近年来一个很热的罪名,现在老百姓对这个罪名已经很熟悉了,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已经成为坊间的口头禅了。以前,危险驾驶罪的处理主要集中在追逐驾驶和醉酒驾车两个方面。然而,现实中客车甚至校车严重超载、超速引发的事故屡见不鲜,对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的危险与酒驾可以媲美甚至更甚。例如,2011年本市门头沟一家黑幼儿园核载49人的校车严重超载,并且超速行驶,致使车辆与施工围挡及灯杆接触,支撑围挡的钢管插入车内,造成一名幼儿和幼儿园园长身亡,三名幼儿受伤。这样的恶性事件,以往在未造成人员伤亡时,交通部门只能以行政处罚为主,震慑作用有限,取得的社会效果并不显著。这次《刑九》将“校车和客车超载、超速”也纳入到“危险驾驶罪”中,这就意味着今后校车、客车再超载、超速达到一定程度,就会触犯刑法,受到刑罚了,这对于保障乘车人安全意义重大。

文章出处:北京法院网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