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方便群众诉讼,快速解决矛盾纠纷,密山法院积极开展巡回审判工作,立足自身实际,紧密依托辐射整个辖区的便民诉讼网络,重新整合审判资源,加强巡回审判力度,用群众听得懂、看得明、信得过、靠得住的方式解决纠纷。2014年以来,巡回审判案件831件,占审理民事案件的27%。
打造网络体现一个“广”字。积极建设庭、站、点三位一体辐射整个辖区的巡回审判网络,即以4个法庭为中心,在辖区16个乡镇各分设一个联络站,充分利用撤并前原法庭的办公场所和设施,使巡回审判成为各派出法庭的主要工作机制,实现巡回审判定期化、常态化、制度化;在2-3个自然村设置一个联络点,由村委会协助提供临时性办公场所和设施,实现巡回法庭固定化。
就地开庭体现一个“快”字。如果双方当事人都在同一村组或邻近地区,则立即简易送达,在征求双方当事人意见后先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立即适用简易程序独任审理,将法庭设在百姓的院落、田间地头。
方式方法体现一个“活”字。立足自身实际,每个法庭定期和不定期到巡回审判联络站点办公,公开巡回审判便民电话,建立巡回审判便民卡。同时,设立流动巡回审判车,配备审判桌椅和办公设施,到相对偏远的乡村或案发现场审理案件,确保了巡回审判没有盲区。开庭时,悬挂国徽,合理布置法庭,尽可能体现庄严、肃穆,当即传唤证人出庭,当庭辩法析理,使当事人赢得堂堂正正、输得心服口服。
注重调解体现一个“和”字。做到立案时不忘调解、庭审中不忘调解、休庭后不忘调解、判决前不忘调解。运用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进行调解,利用诉讼代理人侧面调解,利用亲属关系进行调解,利用说情者进行调解,利用陪审员进行调解,利用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努力做到定纷止争、案结事了,真正能达到化解群众矛盾、维护社会稳定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