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2月,密山市人民法院被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授予“全省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建设示范单位”荣誉称号。
密山市人民法院围绕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机制,积极打造集约型、远程型、科技型、高效型为一体的诉讼服务中心。该中心位于法院审判综合楼一楼,占地面积为601平方米。以“六二一一”的格局,构成一站式工作平台,既保证立案登记工作有序,以实现“诉讼有人引、案件有人立、材料有人收、查询有人复、咨询有人答、法院有人找、电话有人接、上诉有人办”的服务功能。体现“两个服务、八字方针”的工作要求,发挥“三个作用”的工作职能。
“六二一一”即“六区、二柜、一网、一热线”。“六区”即登记立案区、自助服务区、信访接待区、诉调对接区、等候休息区、第三方服务区;“二柜”即导诉服务柜台、安保设备柜台;“一网”即诉讼服务网;“一热线”即12368语音系统。
开展“两个服务”,制定“八字方针”,规范工作要求。“两个服务”即对外服务诉讼群众,方便群众诉讼,为诉讼的群众解决各种困难;对内服务审判庭室,减轻法官压力,集中处理审判过程中一些“非审判”的事务性工作,确保审判人员将更多时间和精力投入审判,提高工作效率。“八字方针”,解决“六难问题”即:“文明、高效、公正、便民”方针,解决“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立案难、诉讼难、执行难”问题。
发挥“三个作用”强化诉讼服务职能。即发挥诉讼服务中心为诉讼群众提供热情便捷的服务作用;发挥诉讼服务中心为法官和诉讼群众联系的桥梁作用;发挥诉讼服务中心为保护法官、减少无谓争执的防火墙作用。
密山市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以群众需求为导向,以群众满意为目标,积极打造一流的司法为民平台和化解矛盾纠纷的前沿阵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