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给人们带来方便快捷的同时,也以它神秘的色彩吸引着无数的人,但那些缺乏意志力的少男少女则很容易陷入网络陷阱而难以自拔,甚至触犯法律。
19岁的肖杰,曾是某工业学校学生。在校期间,一次偶然的机会,他迷上了网络。之后,他常常彻夜泡网吧不回家。渐渐地,他手里的零花钱全部用光。没有钱泡网吧的日子,实在让他孤寂难耐。
中专马上就要毕业了,肖杰的父母希望他能继续上大专,便给了他200元的报名费。有了这200元钱,肖杰就像久旱逢甘露,急匆匆地跑向了网吧,尽情地在网络上畅游了一番。没几天,200元钱就所剩无几了。面对父母一次次地追问,肖杰陷入了无奈和矛盾之中。
4月的天气,不热也不冷。但肖杰却像热锅上的蚂蚁焦躁不安。“怎么办?怎么办?”肖杰在操场上反复问着自己。这时,肖杰的好友陈明走了过来。肖杰向陈明借钱。陈明说:“我没有钱,如果有地铁月票,我可以帮你卖了。”肖杰自己没有月票,对陈明说:“咱们可以切(即抢)一个。”过了几天,肖杰又找来了安勇,和陈明商量一番后,决定在4月7日清晨“行动”。
4月6日,肖杰和陈明在网吧玩了一宿。肖杰在清晨5点钟时将安勇呼出。3人携带事先准备好的西瓜刀窜至某街,遇见一学生黎兵。陈明就把黎兵推到路边停的一辆夏利车和一堵大墙中间向他要钱。黎兵从裤兜里掏出10元钱交给了陈明。这时,肖杰把刀架在黎兵的脖子上,让他交出月票。黎兵说:“没有。”安勇便翻他的书包。这时,黎兵推开西瓜刀,向前跑去。没跑几步就被肖杰抓了回来。3人火冒三丈,对黎兵一顿拳打脚踢。黎兵抱着头,弯下腰,肖杰便用刀背向黎兵狠狠砍去。黎兵被迫交出了地铁月票。3人用抢来的10元钱打车回了学校。
事后,陈明将月票卖了600元钱,分给肖杰200元。过了3个月,肖杰和陈明都毕业了,肖杰没有考上大专。随着时间的推移,3人逐渐把抢劫的事忘却了。但善恶终有报。2001年2月17日,陈明被黎兵从某地铁口扭送到派出所。随后,陈明供出了肖杰和安勇。
2001年7月16日,门头沟区法院以抢劫罪,判处肖杰有期徒刑3年;分别判处陈明、安勇有期徒刑2年,缓刑2年。(文中人系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