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密山市人民法院

当前位置: 法院资讯 -> 工作动态

密山市人民法院深入开展“两个年”活动

  发布时间:2013-05-24 10:05:11


    为了深入开展“司法质效年”和“司法作风年”活动,密山法院积极部署,狠抓落实,按照上级法院和密山法院“两个年”活动方案要求,在端正思想认识、保证案件质效和提高审判管理三个方面扎实推进各项工作开展。

    端正思想,提高认识。“两个年”活动是改作风、提质效、促公正活动。是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最高法院“六项措施”、省法院“十项规定”和鸡西中院“十八条实施意见”的措施。为使各项制度落到实处,密山法院要求每名干警在庭审活动、工作作风、业外活动等方面严格按照各项规章制度约束自己,提出了“不转作风就下岗”的要求。要求进一步端正思想,提高认识,坚决摒弃等待观望、敷衍塞责、暂避风头、暗中变通等消极应付心理,要立言立行、闻风而动,切实解决司法作风和司法质效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保证案件质效。法院工作执法办案是第一要务,提升司法质效是第一责任。密山法院要求院领导、庭领导必须坚持“一岗双责”制度,一手抓办案,一手抓管理。充分发挥审委会、合议庭等审判组织的管理监督作用,发挥院庭长的管理监督作用,把审判管理责任层层落实到位。每一名庭长首先应当好一名优秀的法官,庭长要带头办理疑难、新类型案件,一方面通过精品案为全庭做示范,另一方面分析总结出影响案件质量的风险点和薄弱环节,在审限管理、审判信息录入、卷宗归档等事务性工作上加强检查、督促、落实功能。

    提高审判管理。根据上级法院制定的案件质量评估31项指标,密山法院实行月通报以及横向比较、纵向排序的制度,让每名干警、每个庭室找准各自的弱项,分析成因,制定措施,促进办案质效的整体提升。对每一起案件从立案、送达、庭审、结案、执行、归档等实行“一条线”网上全程监控,随时掌握全院案件收结情况、审理进度和超审限情况。实行“奖优”“惩劣”结合,不断健全审判绩效考核机制。将考核与岗位目标责任挂钩,与法官执法档案挂钩,作为法官评定等次、评优授奖、晋职晋级的重要依据。达到“管案”与“管人”有机统一、“管部门”与“管法官”有效结合,形成以“质”论英雄,按“质”摆位子的良好氛围。

责任编辑:蔡华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