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密山市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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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条例下列用语的含义:

发布时间:2016-03-02 16:09:08


 答:(一)信息提供者,是指向征信机构提供信息的单位和个人,以及向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提供信息的单位。

  (二)信息使用者,是指从征信机构和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获取信息的单位和个人。

  (三)不良信息,是指对信息主体信用状况构成负面影响的下列信息:信息主体在借贷、赊购、担保、租赁、保险、使用信用卡等活动中未按照合同履行义务的信息,对信息主体的行政处罚信息,人民法院判决或者裁定信息主体履行义务以及强制执行的信息,以及国务院征信业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不良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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