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密山市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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密山法院三项机制抓好调研工作

  发布时间:2016-03-09 08:25:01


    密山法院为进一步推动调研工作水平的不断提升,结合实际工作情况,建立健全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调研工作制度,全面规范调研工作运行机制。

    实行重点调研课题制度。为更好地发挥调研工作的职能作用,实行了重点调研课题制度。每年研究室负责确定备选调研课题题目,由各业务庭审判人员组成的调研兴趣小组结合审判案例,有针对性的选取课题,撰写调研文章。为了确保调研工作顺利开展,坚持做到年初有布置,季度有督促,半年有检查,全年有通报。

    健全岗位目标管理制度。把调研工作与审判工作同样纳入年度目标管理,即明确调研工作目标、任务,并量化分解到庭、室,落实到人,制定了相应的措施,形成人人有任务、层层有指标的目标管理方法。在年终评先评优中把调研任务的完成作为基本条件之一,对撰写调研文章数量多、质量高的干警,在年终考评时给予表彰。

    建立经费保障制度。院党组在全院经费十分紧张的情况下舍得投入,凡有利于开展调研工作的,千方百计满足 调研人员的需要。为研究室人员配齐了笔记本电脑、打印机,提高了工作效率和信息化水平,确保调研工作的实际需要;为各庭科室拨出专门经费订阅各类报刊和资料,增强干警把握国家、省、市调研动态能力,确保调研过程中能够有的放矢;为干警提供外出调研学习的机会,开阔视野,确保调研文章的理论高度。

责任编辑:贾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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