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黑龙江省密山市法院把信访工作思路从事后控制转变为源头治理,坚持审判与信访两手抓、两促进,最大限度地减少和预防涉法涉诉信访。
一是加强审判质量管理,提高司法公信力。通过审判流程管理,对立案、审判、执行等环节进行全程监控;通过落实《审判委员会工作规则》、《合议庭工作规则》等审判质量管理制度,加强案件层级把关,提高审判质量;通过及时转变审监庭职能,对每一个案件的审理程序、庭审活动、庭审记录、办案效率、办案效果、文书质量进行全面评定;通过开展“万起案件大评查”活动,发现案件办案程序和实体处理存在的问题,并坚决追究违法审判和执法过错责任。
二是加强司法作风建设,实现当事人与法院的良性互动。教育全院干警牢固树立亲民爱民意识,设身处地为老百姓着想,热情为老百姓服务,努力做到“接待热心不冷淡、听诉耐心不厌烦、解答诚心不搪塞、调解细心不草率”。同时,重视司法礼仪规范的落实,对着装庭审、接待等情况进行督查,坚决纠正庭审中举止不端正、语言不文明、行为不严肃、着装不规范等。
三是加强诉讼调解,实现案结事了。认真贯彻“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指导方针,推动全员调解、全程调解和全方位调解工作机制的有效运转。把诉讼调解作为一项硬性任务,纳入绩效考评,使全体法官都能够把调解作为首选的结案方式;大力倡导立案调解、庭前调解、案中调解、判前调解,灵活运用“求同存异、趁热打铁、矛盾冷却、判例参考、亲情感化、辩法析理”等调解方法;推行“一案多调”,坚持主审人、合议庭、庭长、主管院长梯次参与调解的工作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