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路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可以处3万元以下的罚款。
发布时间:2016-03-14 16:02:36
(一)损坏、擅自移动、涂改、遮挡公路附属设施或者利用公路附属设施架设管道、悬挂物品,可能危及公路安全的;
(二)涉路工程设施影响公路完好、安全和畅通的。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