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司法技术鉴定工作,强化对外委托鉴定、评估、拍卖、审计等司法辅助工作,密山法院建立完善司法对外委托案件办理的制度,规范司法对外委托案件的办理。
明确职责,由专人负责统一办理。明确司法鉴定对外委托工作由院技术室统一负责,实行审鉴分离。院技术室设内勤一名,专门负责对院内各业务部门需对外委托事项的登记和材料审核工作,另设专人负责对案件双方当事人协调选择鉴定机构、鉴定机构与当事人之间的联系沟通等项工作,确保司法鉴定工作严谨、公开、公正、透明。
加强审查,规范对外委托案件的程序。依据当事人的申请或案件承办人依职权申请,技术室内勤人员对审判人员提交的鉴定材料进行审核把关,符合收登案件条件的,予以立案登记;不符合条件的,要求审判人员3日内补正相关材料,否则将案件材料退回委托部门。立案登记后由专人与当事人选定的鉴定机构联系,并及时将鉴定结论送交审判人员。
建档立卷,完善对外委托案件的管理。对涉及对外委托鉴定、评估、拍卖、审计等事项的案件,技术室自案件受理后,按照鉴定工作的流程,按照时间先后顺序,做好每一案件的工作情况记载,并及时整理装订卷宗,方便日后承办法官和案件当事人查阅了解案件情况,也便于纪检监察部门对司法鉴定工作开展有效监督。
年初以来,该院司法技术室共办理对外委托鉴定、评估、拍卖案件50多件,在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和服务审判执行工作方面起到了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