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密山市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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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挥联动调解 化解矛盾纠纷

  发布时间:2013-06-06 17:17:41



立案庭长带领干警察看现场


三方共同进行调解

    6月6日,密山市密山镇新河村村委会办公室内,新河村三组农民赫荣义紧紧握住法官的手连声表示感谢。

    赫荣义与本村农民何树成是同组村民,因为土地纠纷宿有积怨。5月30日,双方因为何树成在双方鱼池间又挖一条沟壑再度发生纠纷,赫荣义因此诉至法院,要求何树成恢复原状,赔偿其不能种植水稻的损失1.5万元。

    立案庭接待后,庭长赵军带领干警王兹玉,一同查看现场。在调查中了解到双方多年以来一直存在纠纷。经调阅双方纠纷的卷宗,发现原告持有的是水域滩涂使用证,近年一直在种植水稻,原被告鱼池相邻。为更好的化解双方矛盾,有效发挥村委会人民调解与乡镇行政调解的作用,立案庭与密山镇政府镇长高永利沟通了情况,高镇长派包村副镇长徐俊岭协调新河村书记张立民约双方当事人到村委会共同协商。三方共同对赫荣义的水域滩涂使用进行了说明,指出其应在合法的范围内主张权利。原被告对法院和镇村两级政府联合处理纠纷非常满意,双方达成谅解。

责任编辑:宿伟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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