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密山市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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密山法院三个规范强化专业法官会议制度

  发布时间:2016-03-30 08:16:54


    密山法院通过强化专业法官会议制度,完善案件质量保障机制。

    规范专业法官会议的组建。按照刑事、民事、民商事、行政、执行裁决设立5个专业法官会议,专业法官会议由各分管副院长牵头,由各业务庭长与资深法官4-5人组成,讨论规定范围内的刑事、民事、民商事、行政和执行裁决等案件。

    规范专业法官会议研究讨论案件的范围。需要经过专业法官会议研讨的案件是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发现的涉及重要法律适用问题或其他重大疑难复杂问题,包括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对证据难以认定或法律适用把握不准的案件,对定性有重大分歧的案件,新类型案件及其他需要专业法官会议讨论的案件。

    规范专业法官会议管理。 专业法官会议定期召开,必要情况下可临时召开,由各分管副院长或庭、局长召集并主持会议,合议庭全体成员列席会议。专业法官会议实行会议签到制,作为法官绩效考核内容之一。专业法官会议形成的会议记录入卷归档。

    专业法官会议制度的落实,促进了审判资源的科学配置,提高了案件审判的质量效率,为法官提供了施展才华和能力的平台。同时,集思广益,为培养审判业务精英创造了有力条件。两年多来,密山法院已召开专业法官会议127次,研讨案件325件,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责任编辑:贾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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