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密山市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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密山法院执行局出台具体措施落实三项重点工作

  发布时间:2012-06-20 08:23:22


     密山市人民法院执行局紧紧围绕“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出台了三项具体措施,有效地把能动司法理念贯彻到“人民法官为人民”活动中去,努力化解各种矛盾纠纷,不断开创执行工作新局面。

     (一)建立了信访接待日制度。为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方便当事人反应意见,畅通当事人诉求渠道,密山市人民法院执行局在立案大厅的公示栏中向全公布了执行人员的联系方式,当事人在任何时间内可随时与该院执行人员取得联系。该局决定在每个月的最后一个周五的为执行接待日。在接待日当天,该院执行局全体执行人员集中接待来访的当事人,并依法公开所有可以公开的执行环节,面对面地向当事人通报案件执行进展,接受群众质询。

    (二)建立了执行信访听证机制。凡是当事人对案件执行有重大疑问或多次信访、反映强烈的,均可以公开听证,并根据实际情况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信访局等部门领导参加,信访人和执行法官面对面进行对话,信访人、投诉人提出信访投诉的事实理由,执行法官予以答复解释,听证主持人当场作出听证结论,有效地解开信访人心结。上访人马某对法院执行裁定不服,认为执行错误,一直上访。为了慎重处理好马某涉诉上访一案,对此案件举行听证会,为了增加案件听证的公正、公开、透明,还主动邀请市人大、市政法委、市信访局、市农委以及马某所在乡镇领导参加听证会,同时还邀请了该村现任村委会主任及6名村民代表旁听了听证,让马某面对面把心中的疑惑向承办法官提出,由听证法官答疑解惑。听证会上,案件承办法官对马某提出的诉讼问题、执行裁定问题、扣押等问题所依据的有关法律规定、案件的事实和证据作出了详细解释,马某本人对听证会非常满意,表示不再采取上访形式来解决问题。

    (三)建立了主动接受社会各界和执行当事人对执行工作进行监督的制度。法院执行工作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法律监督。积极邀请社会各界参与法院执行工作,主动邀请社会各界对法院执行工作进行监督评查。加强同党委宣传部门及新闻媒体的联系。目前已发放廉政监督卡100多张,邀请人大代表及各界群众参与监督执行十余件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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