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河道管理体制
发布时间:2016-05-17 15:58:02
针对《条例》实施过程中存在的管理主体间职责不清、互相推诿,流域管理机构与河道管理机构的管理权限不明等问题,修订草案在确认现行《条例》规定“国家对河道实行按水系统一管理和分级管理相结合的原则”的基础上,规定“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河道的统一管理和监督工作”,明确了水行政主管部门、流域管理机构的管理范围与管理职责,赋予流域管理机构在管辖范围内依据法律法规授权和行政授权行使河道管理和监督职责,明确规定了河道管理单位的监督管理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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