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密山市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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密山法院三项措施优化发展环境

  发布时间:2016-05-30 06:45:46


    密山法院在民商事审判工作中,将优化发展环境的措施落到实处,积极推动区域经济的发展。

    平等保护。建立小微企业联系制度,定期、不定期的走访小微企业,了解企业生产经营中的实际困难,积极为企业的生存和发展出主意,谋思路,帮助企业降低经营风险。针对招商引资等大型企业,制定“亲商、利商、便商”措施。通过以案引商、以法护商、以情感商,搭建外商安心经营的平台。

    主动服务。开展“涉金融”等案件的专项审判活动,促进金融债务的及时化解,并为金融部门提供指导预防风险;积极参与社会综合治理,印制法律宣传手册,以“六进送法”等方式,深入企业开展法律宣传活动,使企业和职工学会运用法律手段维护企业和自身的合法权益。在普法宣传中共接待咨询300余人次,解答法律问题120多个。

    灵活化解。突出审判社会效益,比如对涉及民营经济主体债务的案件,坚持既坚决,又慎重,既严格执法,又“因案制宜”,决不因方式方法不当而干扰经济主体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对有一定市场和发展潜力的产品,采取协商的办法,只要符合政策,尽量暂缓执行,做到“放水养鱼”。一年多来,走访企业20余家,帮助企业签订合同17份,盘活企业和国有资产2100余万元。

责任编辑:贾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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