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密山市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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密山法院四项措施加强安全保卫工作

  发布时间:2016-06-07 08:18:17


  为维护法院正常审判、办公秩序,保障审判执行工作顺利进行,密山法院结合该院实际情况,从四项措施入手,进一步加强法院机关安全保卫工作。

  一是从思想建设入手,增强安全防范意识。召开全院干警大会,传达学习上级法院文件精神,充分认识法院安全保卫工作所面临的严峻形势;经常性地组织开展安全知识学习和安全警示教育,纠正干警思想上存在侥幸心理的错误认识,营造人人重视安全、人人保障安全的良好氛围,把抓安全防事故工作贯穿于法院各项工作之中。

  二是从制度建设入手,建立安全防范机制。成立安保工作领导小组,党组书记、院长马宝君任组长,其他党组成员任副组长,统一安排部署安保工作,将安保工作任务层层分解落实,并成立安全巡查领导小组,不定期对机关安全进行检查,督促落实;制定《预防和处置突发事件实施方案》、《庭审安全防范规定》、《车辆管理规定》等安全保卫制度,确保安保工作规范有序开展。

  三是从队伍建设入手,提高安全防范水平。增加警力,以较高标准选招一定数量的司法警察,解决警力不足问题;定期组织法警开展学习培训和体能训练,从政治学习、业务学习和法警训练三个方面入手,全面提高法警综合素质,努力打造一支政治坚定、作风优良、业务精通、执法公正的法法警队伍。

       四是从硬件设施入手,加强安全防范保障。院党组对法警执行公务必需的警棍、盾牌、头盔、防弹背心、执法记录仪等警用设施应配尽配;在审判庭分设法官和当事人及旁听人员通道,设立被告人专用羁押室、候审室;配备电子监控系统、安全检查门、门禁等安全措施,实行审判区、办公区和接待区严格分离,为法院各项工作顺利有序开展提供了良好的安全保障。

责任编辑:贾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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