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密山市法院对拒不申报财产的被执行人于某恩实施司法拘留。
被执行人于某恩于2014年4月欠申请执行人牛某坤1.6万元玉米款,逾期未付被起诉至法院,经法院判决应于2015年4月1日前付清,逾期于某恩仍未给付,牛某坤依法申请执行。在执行中法院依法下发执行通知书和报告财产令后,于某恩既不到法院主动申报个人财产情况,经多次传唤也不到法院主动履行义务,法院决定对于某恩实施司法拘留。采取强制措施后,于某恩承认了错误,并通知家属偿还了全部欠款,取得了申请人的谅解。
执行法官提醒大家,在案件执行过程中,一定要及时并如实申报个人财产,并主动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即时履行,也应主动向法院说明情况,不能采取置之不理或对抗执行的态度,否则一定会受到制裁和惩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