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执行局成功执结一起交通肇事执行案件。申请执行人终于领到了最后一笔执行款5000元。双方当事人达成了谅解,握手表示友好。一件三年之久的积案得以圆满执结,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11月20日,申请执行人张玉光及家人将一封表扬信贴在了法院大门口,感谢法院领导和执行人员卢晓红同志。
2007年,被执行人曲某开四轮车将申请执行人张玉光撞伤,后法院判决曲某赔偿29000元。因曲某生活困难,并出门打工,此案只执行了几千元钱,一直无法全部执结。今年八月份,执行员卢晓红接手此案,由于申请执行人曲某被撞伤后无法干体力活,家庭生活也很困难,再加上赔偿款没有到位,情绪很不稳定。卢晓红同志看到张玉光因自身伤残,承受着肉体上、精神上以及经济上的三重痛苦,她耐心地倾听张玉光的遭遇和不满,舒缓了她的情绪之后,又劝导她相信法律是公平和正义的。卢晓红多次到被执行人居住的档壁镇庆康村找寻被执行人及其财产线索,并和村委会取得了联系试着和被执行人取得联系。最后,在村委会的协助下,将其房屋查封。被执行人得知消息后,与卢晓红取得了联系。卢晓红先是对曲某不积极赔偿张某的行为进行了训诫,接着又讲述了张玉光的现状,使曲某意识到自己的行为法律与情情义都是不容的,表示要想方设法筹钱。后来,曲某又分几次给付了执行款。可是最后差5000元还是给付不了。村委会主任是曲某的亲属,他看到执行员卢晓红同志为了此案做了大量工作,深受感动。决定替曲某垫付5000元。最后此案得以圆满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