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密山市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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密山法院连珠山法庭积极服务辖区企业

  发布时间:2013-07-16 08:11:22


    密山市法院连珠山人民法庭,结合自身审执实际,采取多种举措与途径,为辖区的乡镇企业和私企服务。对涉及辖区企业的商事案件,坚持快立、快审、快结、快执行。

    该庭通过多种方式帮助企业清理债权债务,盘活资金。2013年1月,辛某经营的密山市隆鑫玉米专业合作社(简称隆鑫合作社)向河南省濮阳国家储备库(简称濮阳粮库)发送玉米,后濮阳粮库拖欠隆鑫合作社玉米款120余万元,久拖不付。经审查当日立案,依当事人申请当日在金融机构查询得知濮阳粮库在当地发展银行有存款一百余万元。经主管院长批准,于当日做好诉讼保全的所有法律文书。在第一时间赶往千里之外的河南濮阳,将濮阳粮库的存款进行了冻结。并及时传唤被告濮阳粮库的相关人员到庭应诉、送达开庭传票等法律手续,择日开庭审理调解未达成一致意见,判决被告濮阳粮库给付隆鑫合作社玉米货款及利息等经济损失120余万元。宣判后,原、被告双方均未上诉。后经法庭协调,该案在没有申请执行的情况下,被告濮阳粮库将欠款120余万元给付了原告隆鑫合作社。隆鑫合作社资金链条又恢复了正常,企业又重新步入了健康运行的轨道。

    密山市法院连珠山人民法庭,在维护辖区企业合法权益方面,真正做到了开动脑筋,广开思路,全心全意的为企业服务。全庭干警正以饱满的热情投入到为辖区企业保驾护航的工作中去,为辖区经济更好更快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责任编辑:宿伟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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