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30日,密山法院执行局会同裴德镇政府、土地局强制执行了一起执行案件。
居住在裴德镇的申请执行人付某的房屋被孙某以占其地方的理由扒掉。后法院依法判决被告将原告的房屋恢复原状。被告一直以各种理由不执行法院判决。为了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又不让当地政府、群众对法院工作产生误解。法院执行局与裴德镇政府进行了协调沟通,得到了他们的支持。同时和土地部门取得了联系,一同到付某家中,强制其倒出付某原来居住的房屋土地。这次执行了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让农民知法懂法,减少了今后类似纠纷的产生。
法警队积极配合快速执结案件
11月30日,执行局、法警队共出动三台车,五名警力,用二小时执结一起案件。被执行人孙某被法律所震慑,当场给付申请执行人405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