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密山市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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密山法院:三项措施提升执行公信

  发布时间:2016-08-23 08:40:02


    结合司法改革新形势,密山法院加强执行督导检查,注重落实司法责任制,推进执行公开,提升执行公信。

    一是建立完善监督执行机制。对内,通过正反面典型事例和教育活动驻牢干警思想防线、每一个执行团队均设置廉政监督员、每一个执行案件严格落实流程管理,实现了廉政教育、廉政监督、流程管理“三位一体”的长效机制;对外,实行特邀代表委员监督、人民陪审员监督、社会各界监督机制,主动邀请代表委员、人民陪审员、社会各界监督执行案件,努力提高办案质量。

    二是严格落实司法责任制。坚持案件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针对当事人举报、上级转交办的涉执行信访案件,由监察室、审管办和信访办等部门组成联合调查组进行调查。经调查,反映问题失实的,及时通过法院网及新媒体予以澄清;对瑕疵或有问题案件,严格落实司法责任制,实行错案追究,对新访案件责任人点名通报、一票否决。

    三是建立常态化执行公开机制。建立执行指挥中心,建设执行指挥系统,实现重大疑难案件全程实时跟踪指挥;综合管理执行数据,全面公开执行信息,当事人可以通过法院网站、微博微信平台、手机短信、诉讼服务中心案件查询系统查询案件节点,以执行公开提升执行公信。  

责任编辑:贾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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