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去年10月启动司法改革以来,密山法院坚持以提高审判质效为目标,严格按照上级统一部署落实改革。综合案件数量多、案件类型广、人员素质较好等因素,探索建立灵活高效的审判团队模式。
一是“1+N”模式。坚持审判庭室分设,按照立案、刑事、民事、行政、审判监督、执行仍设立审判庭,各审判庭相对独立,每个审判庭配备一定数量的入额法官。对于速裁案件和部分简易程序案件,由各审判庭根据实际情况,按照法官、书记员“一审一书”模式配备了5组,按照“一审二书”的模式配备了3组进行审理。
二是“1+1+1”模式。对比较复杂的简易程序案件和普通程序案件,按照法官、法官助理、书记员“一审一助一书”的模式进行审理,按此模式已配备了15组。这种模式下,为法官配备了审判辅助人员,形成了以法官为核心的审判团队,减轻了法官的事务性工作,使法官有更多精力专心研究案件,利于保证案件质量,提高工作效率。
三是其他模式。采用“1+1+2”或“1+2+2”的模式,主要针对审判监督庭、法庭等审判庭案件疑难、复杂或者入额法官少的实际情况,打破庭别界限,实现扁平化管理,跨部门组成合议庭,按“1+1+2”模式了配备3组,按“1+2+2”模式配备了1组。在采取不同模式的同时,有针对性的采取随机分案的方式组成合议庭审理案件,比如对复杂疑难案件设定随机分案的法官范围有院庭长、资深法官等。
通过推行新的审判团队模式,该院审判质效得到提升。2016年前8个月共审执案件4042件,比去年同期多533件;结案率71.3%,同比提高11.9个百分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