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执行案款管理,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密山法院结合执行工作实际,从三项措施入手,积极组织开展执行案款集中清理工作,确保2017年6月底前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
精心组织、认真落实。院党组高度重视、先后召开专题工作会议,研究部署执行案款集中清理工作,并结合该院实际,成立党组书记、院长任组长,纪检组长和执行局局长任副组长,办公室、执行指挥中心负责人为成员的执行案款集中清理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安排清理工作。树立执行案款清理“一盘旗”思想,加强部门联动,全力配合执行案款清理工作。
认真排查,及时准确录入数据。深入开展执行案件自查工作,重点排查2015年12月31日以前未清理的执行案款,对每一笔执行案款,严格按照最高院关于执行案款无法发放认定的标准和省高院执行案款集中清理的要求,逐年逐案核对、梳理,做到底数清,台账明。在全面掌握未结执行案件底数基础上,确定活动总体目标,并进一步细化工作措施,确保圆满完成活动的各项既定目标。
全力推进执行案款发放工作。明确案件承办人,无承办人的立即更换承办人;按照先易后难,逐步落实,利用如微信、支付宝等电子付款手段,争取在9月底前将案款全部落实到位;无法发放的按照省法院重新认定的意见,组织重新认定,并及时上报省法院;及时与上级法院执行局沟通汇报,将推进情况按每个月汇报一次的要求,及时呈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