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密山法院执行局出动全体执行干警和法警十八人,5台警车,在兴凯镇政府和派出所的配合下,对一起拒不执行法院生效判决案件的被执行人实行了强制执行,这是密山法院开展“反规避执行活动”以来处理的一起影响较大的案件。
被执行人张某与刘某于2008年强行耕种了属于鸡西市某公司的一块土地。2008年9月,该公司起诉了张刘二人。密山市人民法院于2009年1月判决张刘二人返还土地,并赔偿经济损失十多万元。但张某与刘某一直拒不执行,2010年4月,该公司申请执行。被执行人在执行法官去执行时,态度嚣张,大肆威胁。2011年,5月26日,法院决定强制执行。在执行现场,张某将四轮车横在路上,阻止法院车辆出行,被当场依法拘留,其家人李某将法警咬伤,同时被拘留。2011年6月8日,被执行人张某、刘某与申请执行人达成了和解协并履行了法定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