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密山市委政法委关于发展环境整治工作的安排部署,密山法院结合法院实际,采取有效措施,稳步推进整治工作进程,努力为优化法治环境、促进和保障经济发展提供法律服务和保障。
领导带头,部署工作。成立了以院党组书记、院长马宝君为组长,三位副院长为副组长,其他党组成员和各审判庭庭长为成员的整治和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带头学习市委政法委的《发展环境整治工作实施方案》,领会精神实质,深化服务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意识、深化依法护商意识、深化涉企案件执法监督意识,全面部署落实整治工作。
制定方案,执行制度。以市委政法委制定的实施方案为指导,结合实际情况,制定了《密山市人民法院发展环境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了全院各级岗位在整治和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中的责任范围。深入贯彻执行《首问责任制》。对违反首问责任制的,严格追究有关责任人及其主要领导的责任,快速给予相应处理。
发挥审判职能。参与、组织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专项行动,加强与工商、税务、银行、房产等部门协作配合,依法制裁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行为。充分发挥执行联动机制的威慑作用,依法制裁不履行法律规定义务的失信行为,为推进经济发展营造诚信、和谐的社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