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密山市人民法院

当前位置: 密法发布 -> 诉讼指南

法定继承的顺序

发布时间:2016-11-23 08:47:28


    根据《继承法》第十条的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首先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