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密山市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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密山法院加强聘用制书记员管理促审判工作提效

  发布时间:2013-08-15 13:30:10


    密山市人民法院认真结合“两个年”活动,通过多项措施,不断加强聘用制书记员规范化管理水平,促进审判工作质量和效率的提升。

    严把选拔关卡,择优聘用人员。密山法院采用“进院必考”的原则,严格把好选拔关。按照公务员考试程序,制定招聘计划并向社会公布,邀请人大、政法委、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等部门对考录过程进行监督,杜绝“买岗位、走关系”现象发生。通过公平、公正、高效的考核录入程序将素质高和能力强的人才吸引进来。

    建立管理机制,出台管理办法。为加强聘用制书记员的管理工作,结合该院的工作实际,制定出台了《密山市人民法院聘用人员管理办法》,从工作职责、考核办法、奖惩机制、聘用解聘等方面进行严格规范,用制度约束他们的行为,达到科学化管理目的,保证审判工作顺利开展。

    加强岗位培训,提高综合素质。经常组织聘用制书记员参加教育培训,学习制度政策,提高政治思想素质;学习法律法规,提高业务能力素质;学习保密知识,提高保密责任意识。经常开展大练兵、大比武活动,对诉讼程序流程、案件信息录入、庭审记录,卷宗装订归档等实践能力进行考查。通过以考促学方式,提高聘用制书员队伍综合素质的提升。

    规范考核标准,完善奖惩机制。结合聘用制书记员岗位特征,制定了科学、公正、客观、全面的考核标准,通过日常考核、月季考核、年度考核相结合方式进行综合评价,做为评先评优的依据。对优秀人员进行物质奖励,以提高他们工作热情和积极性。对考核不称职、失职、违纪人员,严肃处理,必要时及时解聘。

    提高人文关怀、保障队伍稳定。与聘用书记员签订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保障他们的合法权益。依照法律规定交纳养老、医疗、失业等社会保险,解决他们的后顾之忧。充分保障聘用书记员福利待遇到位,不断加强人文关怀。政工科经常组织聘用人员谈心交流活动,积极解决他们工作、生活中遇到的困难,培养他们对法院的归属感和认同感,确保聘用制书记员队伍的稳定性。

责任编辑:宿伟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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