密山市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大队的全体干警认真履行安全保卫职责,在思想上牢固树立安全责任意识,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在行动上做到防微杜渐。
法警大队对本院辖区内各区勤务保障点进行安全筛查,及时纠正存在的安全隐患,切实做到“发现得早、控制得住、处置得好”。协调好履行其他职责与安保工作职责的关系,大队干警立足本职岗位,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完成好自己的本职工作,确保日常工作不缺位、不漏岗。对于重大、敏感案件做好风险评估,做好各类事项风险防控。做好值守应急和信息报送工作。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保持信息畅通,对发生的突发事件立即报告,并及时通报相关情况,坚决杜绝迟报、漏报和瞒报。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和要求做好警务保障工作,完善相关预案,将安保工作提高一个等级,确保法院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