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密山市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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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申请审判人员回避的情形

发布时间:2017-03-09 14:47:49


    审判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自行回避,当事人有权申请其回避:

    (一)是本案当事人或者当事人近亲属的;

    (二)本人或者其近亲属与本案有利害关系的;

    (三)担任过本案的证人、鉴定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翻译人员的;

    (四)是本案诉讼代理人近亲属的;

    (五)本人或者其近亲属持有本案非上市公司当事人的股份或者股权的;

    (六)与本案当事人或者诉讼代理人有其他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审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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