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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夜叉卖人肉包——黑店黑心下黑手

  发布时间:2017-03-16 09:28:32


    水浒传中的孙二娘人称母夜叉,她与丈夫菜园子张青在孟州道十字坡开了个小店,专门干图财害命的勾当:但凡路过的客人有入了他们眼的,就用药酒麻翻了剥皮卸肉,把大块好肉当做牛肉卖,碎肉用来做包子,客人随身物品也顺便归为己有。故意杀人、抢劫这类犯罪行为以前说过,不再赘述,今天就说说他们卖假牛肉的问题。

    用其他肉冒充牛肉卖,与挂羊头卖狗肉一样,是狡诈欺骗的行为。当今社会用人肉做包子的事情不太可能发生,但是不法商贩用鸭肉、鸡肉冒充牛羊肉,用狐貉肉冒充狗肉的事件非常多,前些年报道过的纸壳馅的“肉包子”更是震惊了国民。另外,黑心棉被,注胶大虾,皮鞋胶囊,地沟油等等劣质产品也让消费者防不胜防。当我们消费买到了假冒伪劣产品,千万不能自认倒霉,吃哑巴亏,放纵了这些不法行为。要与这些不良商贩斗智斗勇,更要斗法。

    买到假货的时候,很多人想到了找消协投诉,这是个正确的思路。随着媒体宣传力度的扩大,人们对《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认识有了提高,合法维权成为了消费者理智的选择。根据该法第五十五条规定,消费者可以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实付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王海凭借专业打假20年,成立了四家公司,一度被推上风口浪尖。如果不想这样饱受争议,也可以注意保存不法商贩制假售假的证据,向产品质量监督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检举,有关部门将会依法惩处。《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十条规定,产品质量监督部门和有关部门应当为检举人保密,并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规定给予奖励。这样做不仅能从根源上制止卖假货的违法行为,防止这种行为损害更多人利益,还可以名正言顺的得到奖励。法治中国的红利中本来就包括精神和物质上的回报。

    法律既是盾牌,也是利剑,面对非法,就要敢于亮剑。

责任编辑:贾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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