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逵浔阳江头初见偶像宋江,心中十分欢喜。宋江说平生就喜欢酒后喝一碗辣鱼汤解酒,可惜酒店的鱼汤是用隔夜腌鱼做的,不够新鲜。于是李逵下楼到江岸上,要买些鲜鱼回来给宋哥哥煲汤,可是江边渔家说必须统一经销商张顺来了才可以卖,李逵于是亲自动手强行进舱抓鱼,渔人用撑船的竹竿来打,五六根都被李逵夺去扭断,见阻拦不住,渔人只得摇开聚拢的船,由他在那一艘小船上乱来,张顺赶来,也被李逵按住头捶打。李逵把“强买”行为展示得十分到位。
因为强买强卖行为会影响自由、平等的市场经济秩序,必须严厉打击。例如报道过的某些旅游景点商贩勾结导游,强迫旅行团成员购物、消费,殴打拒买者。这样非法获利金额较大,影响较大,或者违法次数多、实施强迫交易超过2人的情况,均属于情节严重的犯罪行为。根据《刑法》第二百二十六条规定,以暴力、威胁手段,强买强卖商品,强迫他人提供或者接受服务,强迫他人参与或者退出投标、拍卖,强迫他人转让或者收购公司、企业的股份、债券或者其他资产,强迫他人参与或者退出特定的经营活动,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利用暴力威胁方式,强行低于市场价购买商品,这种情况还需要分清到底是怎样的低价。若是值二百万的楼房,在强迫下只卖了一百七八十万元,就认定为本罪;而若是一万块买个豪宅,一千块买个楼房,这种明显不符合市场价格的交易,应认定为抢劫罪。
像李逵这样,只是这一次,而且是为了两条鱼大打出手,不是两人以上共同实施强迫交易,给对方造成伤害对方不严重,造成的社会影响和危害都不是很大的,这样的属于一般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强买强卖商品,强迫他人提供服务或者强迫他人接受服务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