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人王立佳诈骗罪公开宣判
作者:密山市人民法院 发布时间:2013-10-15 14:22:36
时间:9月17日
地点:密山市人民法院第七审判庭
黑龙江省密山市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王立佳诈骗案,并当庭进行了宣判。判决被告人王立佳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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