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密山市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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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扣押输送机,畏于法律求和解

  发布时间:2017-09-08 11:01:21



被扣押的传送机


执行异地扣押传送机的干警

    自本次执行攻坚战开展以来,密山法院始终坚持战斗在执行第一线,2017年9月7日上午开始,密山法院执行局执行人员强制执行了以陈某为被执行人的系列买卖合同纠纷案件。

    陈某作为被执行人,拖欠密山市富源乡农民卖粮款近二十万元,屡次推脱不付,致使当地农民生产、生活受到很大影响,在本次执行攻坚战开展以来,密山法院执行局加大了强制执行的措施,在被执行人陈某拒绝配合,拒不到场的情况下,法院强制执行,对陈某的财产六台输送机进行异地扣押,以保证后期的财产处置顺利进行。由于输送机体型庞大,长达三十余米,搬运行进的路况复杂,执行人员动用了铲车,拖车六台,自上午十点半开始一直工作到晚上五点,才终于完成了本次异地扣押过程。

    被执行人陈某认识到了法律的威严,当晚与众申请人达成了抵债和解协议,扣押财产得到了及时处置,此举措,依法高效的保护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取得了双方满意的结果。

责任编辑:贾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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