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从鸡西中院传来喜讯,密山法院一线法官郑刚撰写的《“担保人”还是“证明人”如何确定——王某某诉于某龙、孙某某、于某香民间借贷案》、《非典型抵押担保关系的效力审查与确认——孙某某诉郭某某抵押权案》均被选入国家法官学院案例开发研究中心编辑的《中国法院2017年度案例》。
郑刚的文章介绍案件情况简明,阐述了案件裁判要旨详尽,法官后语讲明案件的关键点十分透彻,两篇文章都有理有据,言简意赅,是法学论著的典范。
郑刚是密山法院的员额法官,同时是民二庭的副庭长,其作品能入选《中国法院年度案例》,与他平日里兢兢业业的做好审判工作,常利用业余时间研读法律专业论著、撰写专业论文是分不开的。他经常将工作中积累的丰富经验撰写成文,并且有多篇作品发表在国家级、省级刊物上。郑刚法官这种钻研精神十分值得我们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