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30日上午,密山法院组织召开“以案为鉴自律、改进司法作风”专题警示教育活动动员会议,此次会议由党组成员、副院长张爱民主持,密山法院全体干警参加会议。
会上,党组成员、副院长李星向全院干警传达了王双近院长在全市法院作风整顿警示教育大会上的讲话精神,宣读并下发了《密山市人民法院“以案为鉴自律、改进司法作风”专题警示教育活动实施方案》,方案对活动开展进行了详细的安排部署,特别强调了要严明工作纪律,要忠于职守,爱岗敬业,上下班不迟到早退,不擅自离岗,禁止在工作时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严格执法办事,文明执法,热情服务,树立法院和干警的良好形象,保持法院优良的作风。
党组书记、院长李东指出,没有严明的纪律,就没有坚强的队伍,更没有强大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当前,我们队伍还存在着这样那样的问题,这些问题的存在,直接影响着法院的形象和审判工作的顺利进行。这些问题若得不到有效解决,影响我们的工作效率。因此,我们应充分认识到改进司法作风的迫切性和重要性。李东院长要求密山法院全体干警要在这次活动中结合法院工作实际,彻底贯彻落实“以案为鉴自律、改进司法作风”警示活动精神,全面总结自身工作情况,认真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加强自身素质,增强作风整顿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通过不懈努力,改进司法作风,全面完成全年的审判工作任务。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加强和改进作风建设是党的最高原则,密山法院全体干警要借着十九大的春风,为了密山法院的集体荣誉,坚定加强作风建设的决心,促使司法工作始终在公正、廉洁、高效、严格、文明的环境下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