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密山市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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密山法院:财产损害拒赔偿 强制执行划存款

  发布时间:2017-11-17 08:46:00



执行法官与被执行人在谈话

    密山法院在“冬季攻坚”执行会战中,对老赖严厉打击,11月16日,依法对邵某某拒不履行依法赔偿的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案件进行了强制执行。

    密山市裴德镇青年村李某某、高某某与被执行人邵某某系同村居民,因邵某某对自己饲养的牲畜疏于管理,造成李、高二人农作物损失,因邵某某拒绝赔偿,二人诉至法院,要求邵某某予以赔偿损失共计一万三千余元。经一审判决后,邵某某不服,提起上诉,二审法院依法驳回了邵某某的上诉,但邵某某仍拒不履行赔偿义务,李、高二人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邵某某仍以其冤枉为由,拒绝主动履行法院确定的给付义务。密山法院在“冬季攻坚”会战启动后,雷霆行动,闪电出击,依法对邵某某的银行存款强制划拨,维护了受害人的合法权益,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责任编辑:贾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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