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密山法院成功执结一起民间借贷案件。2012年1月16日,宋某在吴某处借款68000元,双方约定还款日期为2012年4月1日,并约定利息为0.03元,此款经吴某多次索要,宋某拒不给付,吴某于2014年1月6日向本院提起诉讼,经密山市人民法院判决:宋某给付吴某欠款本息108664元,判决生效后宋某仍不履行给付义务,密山市人民法院依法对宋某所有的房屋进行评估拍卖。经三次流拍,申请人吴某同意以物抵债接收该房屋,但宋某拒不倒出房屋,本院于2017年9月18日下发迁出公告,宋某逾期仍不倒出,本院通知宋某于2017年11月22日上午9时强制执行。执行员赶赴其家中,宋某儿子经执行员向其示明法律后果后表示配合工作主动倒出房屋,双方办理交接手续,本案顺利执结。
本案的顺利执行,为冬季攻坚专项活动再添新高,在十九大精神的鼓舞下,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为两到三年解决执行难添砖加瓦,为破解执行难做出重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