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密山市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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密山法院认真落实办公用房整改规定

  发布时间:2013-11-04 10:24:57


    11月1日,密山市人民法院召开中层以上领导干部工作会议,认真学习、传达上级部门关于办公用房整改方案,贯彻执行《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严格规范办公用房使用面积。

    按照文件要求,处级干部办公用房使用面积不得超过12平方米,科级干部不得超过9平方米,一般干部不得超过6平方米,院党组决定严格按照此标准进行整改。此项工作,由办公室负责对超出使用面积的办公用房进行重新规划,采取搬迁房屋、合并办公等方式,确保使用面积不超标准。对多余的空闲房屋进行充分利用,改造成合议室、图书室、调解室等,方便干警工作、学习。同时规定时限,要求各庭科室及全院干警积极配合,在限期内,使整改工作全部落实到位。

责任编辑:宿伟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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