宪法作为国家的根本大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威慑力不容撼动,是我们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核心。2014年11月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国家宪法日的决定》,以立法的形式将每年的12月4日定为国家宪法日。今年我们将迎来第四个国家宪法日。说到宪法,我们一定要了解一个人,那就是一生为我国宪法学和法律教育做出巨大贡献的许崇德教授。
许崇德是我国著名的法学家,政治学家,中国人民大学荣誉一级教授,中国宪法学泰斗。他是新中国宪法制定的重要见证人,曾参与起草制定“五四宪法”,全程参与“八二宪法”修改,曾亲自到港澳考察,用八年时间起草了香港、澳门特区基本法,在香港特区基本法草案完成时,邓小平同志称赞说“写出了一部具有历史意义和国际意义的法律”。他一生笔耕不辍,著作等身。曾历时五年,以74岁的高龄完成了70万字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史》。作品除了70余种学术性书籍,另有诗集、杂文集出版。作为法学教授,他称得上桃李满天下,曾多次应邀到美国纽约州立大学、耶鲁大学,韩国汉城大学、中央大学,日本立命馆大学,香港树仁学院、浸会大学、城市大学,澳门大学等校讲学,他的学生不乏像韩大元、王振民、胡锦光、余凌云、黄江天这样的法界精英。
2014年,3月3日23时59分,许崇德教授与世长辞,享年85岁,整整六十载宪法生涯,留给世人的是不朽的精神财富,我们在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大发展的今天,不能忘记这位幕后英雄,应当永远纪念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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