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密山市人民法院

当前位置: 法院建设 -> 文化建设 -> 法官文学

密山法院:观《大法官开庭》特别节目有感

发布时间:2017-12-06 16:23:32


张海鸥:执行局 员额法官

    我在院里的集中组织下,观看了“国家宪法日”特别节目——《大法官开庭·无法回头》。本期节目的采访对象正是我们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的党组书记、院长、二级大法官石时态。作为省高院的院长,本身有很繁忙的工作,但是石时态院长能以身作则,不忘法官职责,带头审理要案难案,为全国员额法官做出了表率。这次审理过程中,石时态院长认真仔细的查阅卷宗,发现了一审证据不足的问题,并亲自到现场观察取证,终于在开庭时,能以确凿证据进行定罪,充分展现了其专业精神,其严谨的工作作风令人敬佩。

张春玉:民一庭 法官助理

    2017年12月4日、5日,我在密山法院视频会议室准时收看了中央电视台综合频道播放的《大法官开庭》之《无法回头》,是专访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石时态大法官开庭审案的节目。

    通过观看节目,我收获极大,石时态院长审理案件的前瞻性、规范性和技巧性值得我认真学习、反复揣摩。石时态院长对生命与自由的思考,让我意识到了作为一名法官,要坚守心中对法治的信仰,努力实现“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今后我也要以敬业的精神和态度更好地开展审判工作。



蔡华:连珠山法庭 法官助理

    12月4日、5日,我和法院的同事一起观看了中央电视台综合频道《今日说法》栏目--《大法官开庭》特别节目,在观看的过程中,我被石时态大法官驾轻就熟、规范严谨的审理过程所震撼。 他面对这起重大、疑难、复杂的案件,在审理中有条不紊,对稍显不足的证据抽丝剥茧,坚信只有细节最能还原事实真相,排除一切的矛盾和不一致,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石时态大法官开庭审理重大、疑难刑事案件,体现了依法独立、重证据讲事实、公开公正的司法理念,为黑龙江法官依法履职、积极主动办案起到了良好的带头作用。作为基层法官,我要向大法官学习,积极引导广大人民群众遵法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让法治成为信仰。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