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开展2017年全省法院先进集体和全省法院先进个人评选活动的通知》要求及条件,密山市人民法院执行局拟评选为2017年度全省法院先进集体。为加强评先选优工作的民主监督,现将拟推荐的结果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2017年12月20日至2017年12月26日(5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如反映公示对象存在问题或问题线索,可在公示期内向密山法院监察室举报。必须实事求是,应签署或告知真实姓名、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对线索不清的匿名信件和匿名电话,公示期间不予受理。监察室将对所举报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并为举报人保密。若所举报的问题调查属实,将取消被推荐单位的评选资格。
来信请寄:黑龙江省密山市人民法院监察室,邮编:158300。
举报电话:(0467)5268700。接受电话举报和来访举报时间为公示期间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
密山市人民法院
2017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