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省法院执行警务化改革的工作部署,密山法院从三个方面积极探索,对执行工作实行警务化管理,进一步规范执行行为,加强执行队伍建设,树立执行权威,提升司法公信力。
一是执行组织机构改革。执行局以现有的组织机构为依托,根据具体职能划分,设立执行实施团队六个、裁决团队三个和一个综合团队。执行实施团队由一名员额法官、一名执行员(或法警)、二名书记员组成。其中员额法官负责合议案件、下发裁定、决定、公告等文书,执行员具体实施并对执行案件管理系统的时间节点进行录入,执行法警参与重大疑难执行活动。
二是配齐配强执行人员。对执行队伍进行调整,在执行局设立“执行法警中队”,派驻5名法警协助执行,负责刑事押解、送达小组送达以及参与重大执行活动。“执行法警中队”自成立以来,法警参与执行1098件,拘留被执行人98件次,法警队配合重大执行34件次。
三是重大执行调用全院法警参与执行的警戒、传唤、拘留等强制措施。在省法院和市中院统一部署下开展的“百日攻坚”、“秋季攻坚”、“冬季攻坚”等专项执行活动中执行法官和司法警察由主执法官统一指挥调度,集中力量开展执行攻坚,司法警察充分发挥了在强制执行中的威慑作用,对被执行人实施拘传、拘留和罚款,极大地提高了执行效率,为实现“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奠定了坚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