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2日,第五期“龙江楷模”发布会在哈尔滨举行,黑龙江省委宣传部决定授予鸡西市鸡冠区人民法院“龙江楷模”荣誉称号。 此次评选,仅有一个集体和一名个人获此殊荣,并且为我市集体首次摘得此项荣誉。
“龙江楷模”是全省重大先进典型,是充分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价值准则,激励全省广大干部群众自觉为龙江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大价值引导力、文化凝聚力和精神推动力,具有很强先进性、代表性、典型性和时代性的先进人物或集体。
省委宣传部发出号召,各地各部门要结合工作岗位和部门实际,广泛开展向“龙江楷模”学习宣传教育实践活动。
今晚21:20分,黑龙江卫视频道将对“龙江楷模”进行专题直播,欢迎大家收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