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密山市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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密山法院:擅自转移法院查封的财产被处罚

  发布时间:2018-06-04 14:23:24



执行现场

    在今天的“雷霆行动”中,执行了一起涉案标的为51680的民间借贷纠纷案件,这起案件的被执行人宋某、朱某均下落不明。

    起初,执行干警未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后经过多次查证,发现被执行人宋某在本村有承包田,密山法院依法将宋某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予以查封,并向其所在村委会及宋某父亲宋某某送达了执行裁定书。但宋某某无视国家法律,擅自将本院查封的土地承包给他人耕种,并拒绝退还该土地承包费。并且在今天的行动中对前去抓捕的干警态度蛮横、不配合法院的工作,已严重妨碍法院依法执行,故决定对宋某某依法拘留15天,并处5000元罚款。

责任编辑:贾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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