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密山市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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密山法院:躲避执行酿大错 移送拒执严处罚

  发布时间:2018-06-05 14:59:40



执行现场


与被执行人谈话现场

    在“雷霆行动”的第五天,密山法院执行干警奔赴100多公里外的七台河市执行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

    被执行人王某是密山市杨木乡的农民,2014年因拖欠申请执行人饲料款43万元被诉至密山法院,2015年申请执行。在执行中,法院查明王某2012年在村集体分得了52.1亩土地承包经营权,以3.5万元的价格将土地一次性承包给他人5年。2015年8月王某因拒不履行被拘留十五天后给付了2万元欠款,剩余欠款分文未付。在2017年底王某的土地承包合同到期后,密山法院于当年10月27期依法裁定查封了该土地的承包经营权,并告知王某不得擅自对外发包,否则将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王某满口答应同时承诺按时还款。

    在今年的8月份,申请人向法院提供王某私自将土地发包给了他人,执行干警立刻传唤王某来法院说明情况同时履行义务,但是王某天天推脱,一直没有露面。在今天的“雷霆行动”中,执行干警们早上5点出发赶往七台河市寻找在地里干活的王某。但是由于田间路窄,车开不进去,在干警们步行2公里到达王某干活的地点时他已经不见踪影。执行干警跟王某的妻子沟通,希望能将王某找到带回法院,王某的妻子也是百般推诿,声称不知道王某去了哪里也不配合工作拒绝提供他现在使用的电话号码。

    王某的这种行为已经涉嫌了拒执犯罪,必须严惩。密山法院合议庭合议后决定移送公安机关,追究他的刑事责任。

责任编辑:贾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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