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密山市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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密山法院:被执行公司拒不还款 法定代表人被拘留

  发布时间:2018-07-12 15:12:02



执行现场

    “公司当老赖,我们该拘留谁?”对于拒不还款和不申报财产的被执行人,密山法院坚决及时对公司的法定代表人采取拘留和罚款措施,这是密山法院全面冲刺基本解决“执行难”之际,运用强制手段打击拒不履行义务被执行人的重大突破。

    2017年12月,密山市人民法院依法调解建三江农垦农兴米业有限公司给付牡丹江农垦粮油加工有限公司玉米款。建三江农垦农兴米业有限公司一直不履行调解书内容。后牡丹江农垦粮油加工有限公司申请执行。法院执行人员送达了执行通知书和申报财产通知书。然而被执行人拒不提供公司名下的财产。2018年7月,执行人员赶赴建三江农场,在当地法院的协同下,依据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将该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崔某拘留,同时对该公司罚款50万元。

责任编辑:贾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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